自从开始读John Grisham的律政小说后,每到不知道看什么书或者其他书看不下去的时候,我就去找一本还没有看过的他的书来看看。即使没挑到特别好看的,起码基础质量在那里。
去年发现他新出了一本A Time For Mercy,意外之喜是他第一部小说A Time To Kill里的Jake Brigance再次成为小说主角。
美国的Thriller分类小说里,畅销作家们的本职工作有三种比较多:记者、律师、医生。究其原因,大概是这三类人能接触到足够丰富的社会人群,观察到更多的跌宕起伏和悲欢离合。John Grisham 来源于这三大类里的律师,他的本职工作……水平可能比较一般,但这不妨碍他成为优秀的律政小说作家。
John Grisham于1955年2月8日出生在密西西比州,大学时的专业为法律——实际上,在出版第一本书时,他已经做了5年律师了。
1985年时John Grisham开始进行悬疑类律政小说的创作,他的第一本书A Time to Kill在写作四年后,于1989年出版。这本书主要关注了种族冲突——美国南方小镇上,一个黑人父亲,在女儿被几个白人混混轮暴后,不相信法庭能给自己的女儿以正义,在开庭审判前枪杀了混混。他的朋友,一位白人律师,在若干朋友的帮助下,最终帮这位黑人父亲争取到了无罪判决。
A Time to Kill在出版时并未引起轰动,而是在1991年,他的第二本小说The Firm大卖后(改编成电影是Tom Cruise演的),重新被人挖掘出来,开始畅销的。
之后John Grisham 的创作路就一发不可收拾,以一年一本小说的速度,成为畅销排行榜的常客。他不少小说都被改编成电影,有Julia Roberts 的The Pelican Brief,Matt Damon的The Rainmaker……我最喜欢的两本是The Chamber 和The Client。
John Grisham的处女作A Time To Kill 出版后,1996年拍成电影《杀戮时刻》,是马修麦康纳饰演了主角律师Jake Brigance;2020年他再写了A Time For Mercy,刚搜了一下发现2022年要拍迷你剧《宽恕时刻》,还是马修麦康纳~
在A Time To Kill里,美国南方小镇上,黑人父亲Carl Lee杀死了轮奸女儿的两个白人青年,Jake Brigance 帮他脱罪时认为死刑没有问题,问题是没把那些该死的人送进gas chamber。
到A Time For Mercy 里,少年Drew误以为母亲被男朋友家暴致死,在长期被虐待压力下,Drew枪杀了母亲的男朋友——一个在镇上名声颇好家境优越的退役军人现警察。Jake Brigance 不想代理这个案子但无法脱身,调查过程中发现Drew 的妹妹被母亲的男朋友多次强奸并怀孕……
Jake因为帮“杀死警察的冷血少年”辩护而从全镇宠儿变成人民公敌,在接受采访时Jake说自己已经从一个死刑的支持者变成反对者——虽说作者三观和角色的三观要分开来看,但考虑到A Time To Kill 是John Grisham 的第一部小说,加上John Grisham 这些年来投身废死运动,感觉Jake的变化多少反应了作者本人的一些看法。
John Grisham 是敬业而非天才型的作家,作为一个蹩脚的律师,他投身于法律相关的小说写作影响了更多的人,是我心中敬业型选手的一个楷模。他的写作风格有点……啰嗦吧,会不厌其烦描写每一个人,让你通过ta的背景故事来了解ta为什么现在是这样的性格,可能有些读者会嫌啰嗦(我偶尔也会嫌他啰嗦啦),但每一个人物都因此而显得更真实立体。
A Time For Mercy 里我印象颇深的一个情节是,新检察官因为Jake曾经帮Carl Lee 脱罪而心怀畏惧,向法官请教Jake当年是如何说服陪审团“Carl Lee精神不正常”而让他无罪释放的。因为事实非常清楚Carl Lee 是谋杀,他也没有任何精神不正常的痕迹。法官回答检察官说,陪审团没有相信Carl Lee 精神错乱,Jake真正说服他们的是——如果你/我身处Carl Lee 当时的境地,我们都会做出和Carl Lee 一样的举动。
这一段听起来,非常像罗翔老师的逻辑:尝试学习法律,一定要有常识,大家不要觉得自己是法律人就高高在上,法律无非解决的是社会生活中的矛盾,所以法律人的判断永远不能超越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。
Last modified on 2021-07-31